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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度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8-08-15 16:27

校属各单位

《2018年度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正式发布,现就做好2018年度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以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基础,以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等为重点,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充分发挥社科基金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项目设置及资助额度

2018年度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资金6-8万元,一般项目资助资金3-4万元。申请人按照《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三、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1.《指南》中的重点项目须按原题申报;一般项目紧扣《指南》要求,可原题申报,也可自行设计题目,突出实践需要和学术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

2.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会议评审,评审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照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注意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重点项目”者,需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申请“一般项目”者,专业技术职务不做硬性要求。

4.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亲自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对于课题组的组成人员,申请人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属于违规申报。

5.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5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均应按照《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数据代码表》填写。对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填写。

6.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为一至两年。其中个别重点研究课题,可依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期。

7.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凡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在研未结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已提交课题鉴定稿的除外)。对此,申报单位的科研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

8.申报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需按照《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所列内容,如实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有在申请书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对已获准立项的,一律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9.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代码表》等)见附件。《申请书》一律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的论证部分不得小于4号字;《申请书》封面学科类别填一级学科,数据表学科类别填写学科下的二级学科。

 

四、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要依据《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要严格审核申报人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2、请各单位务必于9月10日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3份;申报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具体申报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毛婉婷,刘子荧。 联系电话:7843014。

2.2018年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3.2018年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4.2018年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论证活页.doc

5.2018年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doc

6.2018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