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处)部门简介
一、负责贯彻执行中央、国家教育部、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党委有关学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学校党政对学生工作的部署和决定。
二、负责指导、协调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各类学生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工作,维护校园安定稳定。
三、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生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开展学生公寓的文明创建活动,完善公寓育人功能。
四、负责优秀学生奖励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包括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奖励评比和奖学金评审的组织;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包括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批、助学贷款的初审等组织与协调工作;负责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五、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咨询、干预等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
六、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辅导员的选聘、培训、管理、考核和发展等工作,指导辅导员和班主任开展工作,负责辅导员的岗前培训和工作考核。
七、负责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实际需求,反馈学生工作意见和建议,加强学生与院领导、学院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与交流,不断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建设。
八、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各院部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会议,交流学生工作情况、沟通信息、安排工作。 指导、督促、检查各学院学生工作的落实,服务、协调各学院学生工作。
九、在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招生、迎新、新生资格审查工作。
十、在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大学生各项就业服务工作,统计上报就业率。负责《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
十一、负责对违纪学生的教育管理,对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报批。
十二、统筹建设学工一体化平台,建立和维护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学生管理工作系统化、信息化、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