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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13年国庆节即将来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3]212号)要求,现将我校2013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教学安排

    国庆节放假共7天,即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929日(星期日)、1012日(星期六)上班。

    相应教学工作安排如下:(一)929日(星期日)上2013104日(第四周星期五)的课;1012日(星期六)上2013107日(第五周星期一)的课。(二)辅修专业课程调整安排如下:1929日晚补第四周星期二晚上的辅修课;2105日(星期六)的辅修课调至106日(星期日)进行;31012日(星期六)的辅修课调至107日(星期一)进行;4103日星期四晚上的辅修课补课事宜另行安排。上课具体时间、地点不变。

   MBA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调整自行安排。

      二、假期有关工作及要求

    (一)由党委宣传部牵头,学生工作处、团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好“十·一”升国旗仪式;至善楼前应悬挂国旗、校旗和庆祝横幅。

    (二)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团委、公寓管理中心、图书馆、网络实验与教学中心、后勤处要会同各学院做好学生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安排好他们的生活,共度欢乐祥和的国庆节。

    (三)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工作,加强防盗措施,消除各种隐患。重点部位要加强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确保万无一失。

    (四)确保学生假期安全。各学院要在学生放假之前,加强对学生民族团结、遵纪守法、人身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各学院及辅导员、班主任要了解、掌握每一名学生假期的去向。

    假期前后,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各学院及任课教师要严格学生考勤,对无故缺勤的要按学籍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假期间保卫处、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严格检查,严禁校外人员在学生宿舍留宿。学生公寓楼要加强值班,做好公寓楼内水电安全和防盗工作。

    三、假期值班安排

    国庆节假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工作,继续实行校领导带班和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制度。学生工作处、团委、公寓管理中心、图书馆、后勤处、网络实验与教学中心、保卫处、各学院要坚持处级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请上述单位将值班安排表于926日前报学校办公室行政科(经世楼802室,联系电话:7842038)。各单位遇有紧急、重要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学校带班领导及总值班室并及时处理。  总值班室电话:7842066;报警电话:7842110

    四、上班时间

    国庆节后学校作息时间不变,即上午10:00(京时)上班,下午15:30上班。

   

                    

                                 校长办公室

                                201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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