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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下发的文件精神,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学生,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在校保留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迁移户口的毕业生,派出所按入学前户籍地将户口迁出,学生自行来校领取户口迁移证。

针对2014年我校毕业生有意保留本市学生集体户的,可凭《保留普通高等学校户口的申请书》,保留两年户籍,未填写《保留普通高等学校户口的申请书》的毕业生,派出所按入学前户籍地将户口迁出,请学生离校前来领取户口迁移证。

注意事项及要求:

1.此通知只适用于户籍在财经大学派出所的毕业生。

2.《保留普通高等学校户口的申请书》由毕业生本人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由各班级负责人统一交至派出所核对办理。

3此项工作在610日前结束。

4.《保留普通高等学校户口的申请书》从文件附件中下载。

   附件:保留普通高等学校户口的申请书.doc

 

 

                     best365体育官网平台派出所

             20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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